禹州市开展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清欠行动
| 招商动态 |2016-09-08
映象网许昌讯日前,禹州市某乡村幼儿园负责人来到市国土资源局,如数补交了1.7万元罚款。这是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开展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清欠行动以来取得的又一成果。截至目前,已有3宗土地违法案件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罚,累计缴纳罚款5万余元。
据了解,一直以来,由于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执法手段相对薄弱,缺乏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强制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用地现象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往往程序没走完,违法事实已经形成,部分违法当事人又自恃地方招商引资或公益事业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自身村组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拒不履行国土资源部门的处罚决定,即使是法院在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也阻力重重,困难多多。
今年6月份以来,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以全省检察系统开展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监督行动为契机,会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对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尚未结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清欠行动。该局执法监察人员会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酷暑,走乡串村,对筛选出的首批7家违法用地当事人逐一走访、座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有关处罚决定,否则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办理银行贷款、出行购票等各方面业务时受到限制,从而提高了违法当事人履行法定责任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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